山西晚報·山河+訊(記者 辛戈)利用網絡招聘平臺發(fā)布虛假高薪職位,非法獲取并出售求職者個人信息,吳某的違法行為終究難逃法網。10月27日,山西晚報·山河+記者從太原警方獲悉,網安部門成功破獲一起利用網絡招聘平臺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吳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經查,2024年8月以來,吳某利用其經營的某網絡招聘平臺賬號,與信息買家相互勾結,長期發(fā)布虛假招聘信息。他通過虛構高薪職位吸引求職者投遞簡歷,從而非法獲取應聘者的姓名、手機號、即時通訊軟件賬號及履職經歷等敏感信息,并將這些信息出售牟利。經查證,吳某累計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達3200余條,非法獲利9800余元。此類行為不僅嚴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更使求職者面臨電信詐騙、騷擾營銷等下游犯罪的風險。警方表示,此案揭示了一條利用網絡招聘平臺進行公民個人信息非法交易的黑色產業(yè)鏈。犯罪嫌疑人吳某利用求職者對高薪職位的渴望,精心編織招聘騙局。他通過在知名招聘平臺發(fā)布虛假的高薪職位信息,吸引大量求職者主動提交包含敏感個人信息的簡歷。這些信息隨后被明碼標價,出售給下游的違法犯罪分子。辦案民警表示,此案中受害求職者數(shù)量眾多,個人信息面臨嚴重泄露風險。網安部門在接到相關線索后,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通過技術手段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吳某的身份信息和犯罪證據(jù)。
本案中,吳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的規(guī)定,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特別是利用職務或服務便利非法提供信息的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罰。
目前,吳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辦案人員表示,將深入追查信息買賣鏈條上的其他涉案人員。在此,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選擇正規(guī)招聘平臺求職,務必仔細核實企業(yè)資質與招聘信息的真實性。不輕易向未經驗證的招聘方提供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核心敏感信息。在處理快遞單、機票等包含個人信息的單據(jù)時,務必涂抹關鍵信息后再行丟棄,避免通過“拍面單”等方式造成信息泄露。
(責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