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賈蘊)為扶持我省旅游企業(yè),推動山西旅游產(chǎn)業(yè)發(fā)展,近日我省公開發(fā)布《“引客入晉”旅行社獎勵辦法實施細則(試行)》,將對“引客入晉”優(yōu)秀旅行社予以獎勵,包括接待累積獎、大宗旅游獎和百強旅行社獎三個獎項。獎勵對象為山西省內(nèi)注冊的旅行社,省外及境外組團社可與省內(nèi)地接社協(xié)商分配獎金。
接待累積獎:旅行社一年累積接待入境游客2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獎勵30元;旅行社一年累積接待外省過夜游客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獎勵10元;旅行社組織山西人游山西過夜游客一年累積達3000人以上的,每人每晚獎勵3元。
大宗旅游獎:包機獎。游客50人以上的境外來晉包機每住一晚獎勵0.8萬元,每增加50人遞增0.8萬元;游客50人以上的省外來晉包機每住一晚獎勵0.5萬元,每增加50人遞增0.5萬元。專列獎。游客150人以上的境外來晉專列每住一晚獎勵2萬元,每增加50人遞增0.6萬元;游客300人以上的省外來晉專列每住一晚獎勵1.5萬元,每增加100人遞增0.5萬元。大型團隊獎。一次性來晉100人以上的境外旅游團每住一晚獎勵1萬元,每增加50人遞增0.5萬元;一次性來晉200人以上的外省旅游團每住一晚獎勵0.8萬元,每增加100人遞增0.4萬元;一次性組織山西人游山西的旅行團人數(shù)達200人以上的,每住一晚獎勵0.6萬元,每增加100人遞增0.3萬元。旅游包機須在省內(nèi)機場落地,旅游專列須??吭谑?nèi)火車站,省外大型團隊以交通工具抵離晉時間為準。
本省旅行社首次進入全國百強旅行社的,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責(zé)任編輯:梁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