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澎湃新聞,2月22日12時左右,上海南京東路步行街有一男一女拋撒人民幣,民警接到報警后,將肇事男女帶走,并將地上的紙幣收回。初步調查,二人系姐弟,均于2019年4月被診斷為患有精神疾病。

你沒有看錯,這不是《唐人街探案3》的拍攝片場,千真萬確有人當街撒錢。
聰明的小伙伴問:既然他們不要錢,我能不能過去“撿便宜”?
日常生活中,有一種職業(yè)叫撿破爛,換個更文明的說法叫廢品回收,收取別人不要的東西當然可以。拋棄物屬于無主物,他人可以先占取得所有權。前提是物的原所有人確確實實地拋棄處分了該動產的所有權。
拋棄是一項無相對人的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因此一個人要完成拋棄首先須滿足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主體條件,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懂得其行為的性質和意義,才能自由自主地完成此項行為。如果兩個精神病人處于辨認能力、控制能力不足的狀態(tài),意思表示不真實,即便客觀上存在拋棄行為也不能產生拋棄的法律效果。
圍觀者撿錢并擅自帶走構成不當得利,拾金而昧不僅侵權還可能觸犯盜竊罪。姐弟雙雙精神病已經夠慘了,居然還有人想趁人之危,建議大聲獨唱兒歌《一分錢》30遍自我反省。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邊,
叔叔拿著錢,
對我把頭點,
我高興地說了聲:叔叔,再見!
(責任編輯: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