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臺一女子沉迷毒品,為籌毒資,以和他人談戀愛為由先后騙取受害人錢財2萬多元。近日,定襄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該案,被告人閆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案情回放
被告人閆某曾因犯制造爆炸物罪、盜竊罪、販賣毒品罪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19年10月8日,被告人閆某經媒人賈某梅介紹,在其母親家中與被害人續(xù)某相親相識。同日,被告人閆某與被害人續(xù)某前往定襄縣被害人續(xù)某家中查看居住環(huán)境并商量彩禮數(shù)額。之后雙方約定:被害人續(xù)某付給被告人閆某彩禮共計58888元,其中領取結婚證時先給付閆某20000元,剩余38888元于辦酒席事宴前付清。在2019年10月9日——10月13日期間,被告人閆某以辦理結婚證需支付其公婆撫養(yǎng)費、向兒子學校交學費、媒人索要中介費等理由,編造謊言、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續(xù)某共計23500元。被告人閆某將所得贓款用于購買毒品供自己吸食,償還債務及揮霍,造成被害人續(xù)某23500元的經濟損失。
定襄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
被告人閆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編造謊言、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閆某具有前科,酌情從重處罰。被告人閆某當庭自愿認罪認罰,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決被告人閆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其非法所得予以追繳退賠被害人。
法官寄語:毒禍猛于虎,一人吸毒,全家遭殃,毒品對個人危害巨大,不僅損害個人身心健康,扭曲個人人格,還會導致傾家蕩產、家破人亡、眾叛親離。當前,吸毒販毒成為社會公害,因其引發(fā)的盜竊、搶劫等違法犯罪屢見不鮮,吸毒致幻殺人、劫持人質、交通肇事等行為嚴重危及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本案中的閆某就是無數(shù)癮君子的縮影,毒癮發(fā)作又無毒資時往往會想盡一切方法獲取毒品,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不歸路。我國刑法對于毒品犯罪的打擊一直保持高壓態(tài)勢,法院也始終堅持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充分發(fā)揮刑罰在預防和遏制毒品犯罪方面的作用。所以,現(xiàn)實生活中,我們一定要堅決抵制毒品的誘惑,堅定地對毒品說“不”,保護自己的身心健康,為凈化社會環(huán)境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責任編輯:蔡文斌)